來源:衡東縣人社局 ???? 發布時間:2021-12-16
社會保險費緩繳工作流程
一、申請
企業向參保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申請。申請時,提交以下資料:
1.單位申請報告;
2.單位基本情況;
3.申請緩繳前三個月的累計虧損月份財務賬表;
4.《緩繳協議》(附后);
5.《受疫情影響的困難企業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申報審批表》(附后)。
二、受理
參保地社保經辦(征收)機構受理。資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說明原因。
三、審核
參保地社保經辦(征收)機構審核。
四、審批
參保地社保經辦(征收)機構將審核通過資料送各險種行政部門審批。
五、匯總上報
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匯總本轄區內申報緩繳審批資料,連同《困難企業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審批花名冊(市州分險種統一填報)》(附后)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六、備案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對各地審批的緩繳申報情況進行備案。
七、反饋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時向市州反饋備案情況,市州應及時向縣市區反饋備案情況。參保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及時向申請企業反饋審批備案情況。
八、實施
企業養老保險緩繳審批備案情況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時告知省社保中心,省社保中心及時在信息系統內進行緩繳標識。
其他險種緩繳審批備案情況由參保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及時告知相應險種社保經辦(征收)機構,相應險種社保經辦(征收)機構及時在信息系統內進行緩繳標識。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按季匯總緩繳情況送省財政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