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浦鎮機關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黨政綜合辦公室。
(二)經濟發展辦公室(農業農村和扶貧工作辦公室)。
(三)社會事務辦公室。
(四)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辦公室(村鎮建設管理辦公室)。
(五)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應急管理辦公室。
(六)基層黨建工作辦公室。
(七)社會事業綜合服務中心(文化綜合服務站、退役軍人服務站)。
(八)農業綜合服務中心。
(九)政務服務中心。
(十)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人大、紀檢監察、人武部和群眾團體等組織按有關規定設置。